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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级护理制度(修订)
发布人:guifeng  发布日期:2017-09-12
 

护理分级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和(或)自理能力进行评定而确立的护理级别。是医生以医嘱形式下达的护理要求,是护士护理患者的依据和要求之一。落实分级护理制度使护士在工作中做到重点明确、主次分明,便于合理安排、有条不紊的工作。

护士应当遵守临床护理技术规范和疾病护理常规,并根据患者的护理级别和医师制定的诊疗计划,按照护理程序开展护理工作。

护理级别分为: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三级护理。

一、护理分级方法:

1.患者入院后应根据患者病情严重程度确定病情等级。

2.采用Barthel指数评定量表,对日常生活活动进行评定,根据患者Barthel指数总分,将自理能力分为重度依赖(总分≤40分)、中度依赖(总分41-60分)、轻度依赖(总分61-99分)和无需依赖(总分100)四个等级。

3.依据病情等级和(或)自理能力等级,确定患者护理分级。

4.临床医护人员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自理能力的变化动态调整患者护理分级。

二、特级护理及一、二、三级护理应分别设有相应标识。特级护理为黑色、一级护理为红色、二级护理为绿色、三级护理为黄色或不标记。

三、临床护士应根据患者的护理分级和医生制订的诊疗计划,为患者提供护理服务。

四、应根据患者护理分级安排具备相应能力的护士。

五、各级护理服务内容参见卫生部2010年颁发的《住院患者基础护理服务项目(试用)》执行。

(一)特级护理

1.病情依据(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特级护理)

1)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2)重症监护者。

3)各种复杂或者大手术后的患者。

4)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5)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并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患者。

6)实施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并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7)其他有生命危险,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2.护理要求

1)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检测生命体征。

2)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3)根据医嘱,准确测量出入量。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5)保持患者的舒适和功能体位。

6)实施床旁交接班。

(二)一级护理

1.病情依据(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一级护理)

1)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

2)病情不稳定或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3)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位的患者。

4)自理能力重度依赖的患者。

2.护理要求

1)每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5)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三)二级护理

1.病情依据(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二级护理)

1)病情趋于稳定或未明确诊断前,仍需观察,且自理能力轻度依赖的患者。

2)病情稳定,仍需卧床,且自理能力轻度依赖的患者。

3)病情稳定或处于康复期,且自理能力中度依赖的患者。

2.护理要求

1)每2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护理措施和安全措施。

5)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四)三级护理

1.病情依据(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三级护理)

1)病情稳定或处于康复期的患者。

2)自理能力轻度依赖或无需依赖的患者。

2.护理要求

1)每3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