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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P中心

伦理委员会

我院于2004年8月成立西安市中心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近年来,为加强受试者权益和安全的保护,我院伦理委员会工作持续开展。

根据伦理审查的范围,我院完善细化伦理委员会章程、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制定多项SOP和多个伦理审查相关表格,以便于进行独立、称职和及时的审查。当前,我院伦理委员会委员含医学、药学、伦理学、法律、统计学、社区工作人员16人,含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各一名。下设伦理委员会办公室,并设办公室主任1名和伦理秘书2名。所有委员都已经过GCP及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相关培训。医院为伦理委员会提供必需的办公条件,设置独立的办公室,配备能满足日常工作需要的办公设施。伦理委员会每月第四周的周二下午准时召开审查会议。

西安市中心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的建设遵循ICH GCP原则、国家卫健委《涉及人的临床研究伦理审查委员会建设指南(2019版)》、国家药监局、国家卫生健康委《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2020)以及伦理相关的法规政策等,能够独立履行伦理审查职责,对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项目进行科学审查和伦理审查,以保护受试者的安全和权益。

    联系方式:

伦理委员会办公室电话:02981629811

E-mail: zxllwyh@126.com